二、现行机关档案的接收
接收现行机关档案室移交的档案,是各级档案馆的经常任务和基本业务活动。
(一)接收期限的规定
依据档案发挥作用的特点,本着既便于档案形成机关工作查考,又便于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利用的原则,现行机关形成的档案应该在本机关保存一段时间,供机关日常工作查考,然后再将需要长久保存的档案移交给档案馆保管。对现行机关档案在本机关保管的期限,《机关档案工作条例》、《档案馆工作通则》规定为:省级以上机关将永久保存的档案在本机关保存20年左右,省辖市(州、盟)和县级以下机关应将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在本机关保存10年左右,向档案馆移交。这是一个大体的、一般性规定,具 ...... (共959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