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设备监造管理
(一) 基本要求
(1)建设单位应在设备合同中明确设备监造要求,确定设备关键控制点,并委托有资质的设备监造单位开展设备监造工作,参加监造单位组织的设备关键控制点的见证。
(2) 设备监造工作应符合 《设备工程监理规范》(GB/T 26429—2010) 的有关规定。
(3) 为实现工程创优目标,建设单位应对工程设备的采购、制造、验收等重要环节,从目标设置、内容要求、组织实施、人员管理等方面推行精细化的管理控制,开展精细化设备监造工作。
(4) 建设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设备监造工作,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监造工作中的技术和质量验收。
(二) 监造管理
(1)精细化监造的过程控制, ...... (共619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