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维护高校稳定和校园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为教育改革和发展事业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第三条 高校内部保卫工作遵循预防为主,依靠群众的原则。
第四条 高校内部保卫工作实行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的领导管理体制。
第五条 高校内部保卫工作接受公安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任务和管理制度
第六条 高校内部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 ...... (共248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