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阻燃制品监督管理
一、阻燃制品监督管理工作流程
二、阻燃制品监督管理工作要求
(一)监督范围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含备案抽查)、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阻燃制品监督抽查、消防监督检查、举报、投诉查处中,应当对下列阻燃制品开展监督管理:
1.阻燃建筑制品。《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GB20286-2006)附录A规定的各类公共场所及网吧使用的墙板、软包、墙裙板、天花板、龙骨和地毯;
2.阻燃织物。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宾馆(饭店)等使用的窗帘、幕布、 ...... (共1574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