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三会制度(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执行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见图3.1)。
图3.1 三会制度示意图
图3.1中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必不可少;董事会可以不设,只设执行董事;监事会可以不设,只设1名监事。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可以聘任经理,也可以不聘任。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
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权《公司法》有一般性规定,公司章程可以根据需要调整。
在表决方面,股东会一般按表决权决定(数表决权),只有在涉及新股东进入时采取一人一票制(数人头);董事会和监事会都是一人一票制(数人头)。
1.股东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共1031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