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2 年8 月1 日起施行。
〔释义〕本条是关于法规生效日期的规定。
法规生效日期,是任何一部法规都要涉及到的问题。一部法律法规通过以后,就产生了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在什么地域范围内生效、对什么人生效的问题,这些问题就是法律法规的效力范围问题。法规效力范围包括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对人的效力三个方面。法律的生效日期是关于法律的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立法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法规施行日期即生效时间,是法规效力的起点。
法规从何时开始生效,要根据法规的性质和实际需要来决定。我国立法实践通常有以下几种 ...... (共47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