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节选)
分类:无障碍环境建设159字
第七十条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应当统筹安排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学校、医院、文化、商贸服务、防灾减灾、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住房和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
2008 年12 月27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9 年5 月1 日起施 ...... (共159字) [阅读本文]>>
第七十条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应当统筹安排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学校、医院、文化、商贸服务、防灾减灾、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住房和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
2008 年12 月27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9 年5 月1 日起施 ...... (共159字) [阅读本文]>>
第622号《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已经2012年6月13日国务院第20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创造无障碍环境,保障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指为便于残疾人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
第一条为了创造无障碍环境,保障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制定本条例。〔释义〕本条是关于立法宗旨的规定。一、创造无障碍环境无障碍环境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是方便老年人、妇女、儿童和全社会
第九条城镇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释义〕本条是关于城乡建设应符合无障碍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无障碍信息交流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并采取措施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释义〕本条是政府推进无障碍信息交流职责的规定。无障碍信息交流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任何人(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