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 美国化妆品管理
在美国国内生产或由国外进口的,在美国市场销售的化妆品必须遵从《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联邦商品包装和标签法》和这些法律当局发布的法规。与化妆品管理相关的机构有:健康和人类服务部(HHS)、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食品安全与营养应用中心(CFSAN)和化妆品及色素办公室(OCC)。
1.4.3.1 FDA的管理权限
FDA的基本权力是禁止伪劣化妆品和标识错误化妆品在美国各州市场销售,只有在这些化妆品用于商业用途后才能对其行使法律权力,没有售前审批程序。由于没有要求售前审批安全性、生产条件和真实、准确提供信息的标签的证据职能,FDA发现有必要颁布一些法规、指引文件,补充执行的法 ...... (共5892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