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风俗习惯法典
1820年葡萄牙建立君主立宪制度以后,本土与属土享有相同的政治法律地位。但其可行性很小。1838年宪法和1852年修正案允许海外属地制定特殊法律,试图照顾到各地的文化差异和实际情况。但是至19世纪末海外属地管理制度并无任何重大突破,只是在海外实施1867年《民法典》时,1869年11月的法令照顾到印度邦和澳门及帝汶当地居民的风俗习惯。对澳门,该法令明确规定,《民法典》不适用于检察长依华人风俗习惯办理的案件。所以,尽管中国官府1849年被迫撤离澳门,但居澳华人仍维持特殊的管辖权,只是交由检察长负责。1847年华务检察官署直属政府秘书处后,检察长的主要职能转为处理华人之间 ...... (共1163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