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对澳门恢复行使权力的原则和性质
澳门基本法规定了中央和澳门特区各自享有和行使的权力,规范和调整了中央与澳门特区的关系。“一国两制”方针和国家主权原则,是中央在澳门特区行使权力的指导性原则。从“一国”的角度看,澳门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上,是我国领土不可分离的一部分,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中央人民政府对澳门拥有无可置疑的领土主权,有权在澳门特区行使相应的权力。这是我国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的要求,是澳门特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体现。从国家主权原则看,中央在澳门特区行使权力是维护国家主权的行为。国家主权,是代表国家的中央人民政府享有独立处理国内外事务的最 ...... (共95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