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前期工作咨询
3.2.1 工作目的
核电建设项目“路条”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同意开展该项目前期工作的函,是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而开辟的绿色通道,某种意义上等同于项目立项获批。项目只有在获得“路条”后才能开展前期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两评”报告、接入电力系统报告等项目核准支持性文件申办等工作。
3.2.2 工作依据
《核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NB/T20033—2010)。
3.2.3 工作内容和程序
1.开展工作时机
项目列入国家核电发展规划后开始开展“路条”申报工作。
2.进度要求
在各方面工作准备成熟的条件下,申请项目“路条”可以按照3个月时间考虑。
3.最终成果
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同意 ...... (共1044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