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厂址安全分析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选址阶段)
4.2.1 工作目的
在核电厂厂址选择阶段,编制《厂址安全分析报告》的目的是取得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核电厂厂址选择审查意见书》,从安全方面确定核电厂在所选厂址的适宜性;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的目的是取得国家环保部的批准书,从环境保护角度确定厂址具备建设核电厂的条件。
编制《厂址安全分析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是核电厂建设前期执照申请工作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其批复文件是开展核电厂建设前期工作的必要依据,同时也是《可行性研究报告》定稿评审的前提条件和项目核准中《项目申请报告》必需的支持性文件之一。
4.2.2 编制依据
(1)《中 ...... (共4372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