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本畜产品管理机构及职能
日本《食品安全基本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了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职责。日本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从级别上可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级行政机关,中央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包括食品安全委员会、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地方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包括地方公共团体中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另外,日本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从职能上分为风险评估机关(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风险管理机关(厚生劳动省和农林水产省)两类。
(一)食品安全委员会
2001年,日本爆发了大规模的疯牛病事件,引起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恐慌,随即日本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该机构直接隶属于内阁总理大臣,具有独立 ...... (共2334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