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路在何方
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而优化的董事会则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董事会的质量如何会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经营绩效。这一结论似乎很类似于 “有个好班子企业就能够搞好” 的流行说法。其实不然。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好班子”是如何产生和如何持久的。前者靠的主要是科学的产权制度的保障,后者靠的主要是道德品质。我国大中型国有企业改革要进一步沿着公司化的道路推进并取得更大的成效,就必须按照现代公司制度建设的一些公共性要求来不断进行规范,如在公司所有权安排上的多元化取向,董事拥有公司一定比例的股票以使其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 ...... (共1094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