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对民间社团的资助制度
澳门民间社团合法成立。作为独立法人,不具有商业经营的权利,只能依靠自身的财产和经费开展活动。这些经费的固定来源是成员会费,但对于那些经常组织大型社会活动或公益、慈善事业的团体和组织来说,单靠成员们的贡献是很不够的,还需要向社会筹集资金,政府的资助也是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政府许多机构都设列专门预算资助相关民间组织及其活动。如澳门体育总署就经常资助各体育总会举办比赛或外出参加比赛;澳门的文化司和教育司长期资助一些教育和文化团体举办讲座、出版书籍、接待访团等,澳门邮电司对澳门集邮协会的邮票展览每次都给予资助。澳门政府每年向同善堂、仁 ...... (共470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