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的语文政策
澳门基本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除使用中文外,还可使用葡文,葡文也是正式语文。”澳葡管治澳门以来,澳门惟一的官方语文是葡文,在总人口96%都是中国居民的澳门社会中,以不到4%的葡籍或葡后裔居民使用的语言作为澳门惟一的官方语言。澳门政府、立法会、司法机关都只使用葡文,至今仍无一部双语立法,所有法律都是以葡文为准。这严重地阻碍了中葡居民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影响了政府与市民的沟通,影响了政府政策的施行,也使澳门当地中国居民担任政府中高级公务员的机会大大减少,使澳门法律本地化的工作受到严重的阻碍。1991年12月12日,葡 ...... (共1099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