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计划管理制度
“二战”后日本中央政府(自治省和大藏省)每年都编制“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计划”,其主要内容包括债券的发行总额、用途、各种发行方式的发债额。这一计划虽然只作为参考资料提交给国会,无强制执行的效力,但是,由于自治大臣在审批地方政府发债申请时以该计划为依据,所以十分重要。在决定允许发行的债券金额和用途的同时,还需要确定债券的持有人即债权人以及资金的分类。总体来看,投资购买地方公债的资金渠道主要有:政府资金(包括财政融资资金和主要由国家运营的邮政储蓄资金、简易保险公积金)、公营企业金融公库资金和民间资金等。历史上,大约70%的地方债券是政府资金、公 ...... (共54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