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督部门要独立
在“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 时期,许多企业曾两次砍掉质量检验机构,把质量监督职能并入到生产部门中去,想通过这种合并机构的办法来解决和减少生产与质量之间的矛盾,依靠员工群众自检来保证质量。结果事与愿违,两次改革都不成功,质量监督职能被削弱了,企业的产品质量下降了,这一历史经验教训,我们不能不吸取。
历史教训告诉我们监督部门要独立,即企业管理中的监督部门和执行部门必须分开设置,不能合并为一个机构; 在隶属关系上,这两种部门不能由同一名主管员工来领导,特别是不能由执行部门的负责人来领导监督部门或员工。例如,企业中的质量监督、财务监督和安 ...... (共780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