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2 罐装鱼、罐装鱼制品
(1) (a)罐装鱼制品是指由鱼或熏鱼或熏制调味鱼加工的制品,采用密封包装,并且经过热力杀菌处理以防止腐败。
(b) 除去鱼酱或鱼糊以外的罐装鱼制品
(Ⅰ) 应含有不低于510g/kg的鱼;
(Ⅱ) 可以含有
(A) 其它食品、醋酸、柠檬酸和水;
(B)不超过2.2g/kg的标准A10Ⅱ组中所指定的磷酸盐(以磷酸根计);
(C) 胭脂树脂红。
(Ⅲ) 不含超过
(A) 60g/kg的淀粉;
(B)总量为250g/kg的脂肪和油,但在产品包装上的标签上紧接鱼的名称后面标明“in oil”(油浸)的除外。
(c)(Ⅰ)在装有罐装鱼制品的包装上的标签上,必须用3mm的标准字型,说明鱼的种类,其形式为 “蛇雪鲭”或“金枪鱼”。
(Ⅱ)(A)如果罐装鱼或罐装鱼制品由二种鱼加工制成,则 ...... (共2159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