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交易报告——概述
目的:评估银行在法律和监管要求有关的大额现金交易报告方面的合规性。
每个银行必须对任何一笔由银行经办的金额超过10 000美元的现金交易[1](存款、取款、现金兑换或其他的汇款或转账)提交现金交易报告(金融犯罪执法网络表格104)。某些特定种类的现金交易不需要报告,例如那些符合报告条件的但有免报权的人员,包括符合免报条件的零售及商业客户。详细指引请参照本手册 “现金交易报告免报” 章节核心概述。
现金交易的加总
如果银行知悉由同一人或以该人的名义在一个工作日中发生多笔交易,且该交易总额超过10 000美元,那么上述交易应被视为一笔交易。在确定多笔交易时,通过银行进 ...... (共739字) [阅读本文]>>